合同文本應當經過采購人聘請的法律顧問審定。第二十四條履約驗收方案要明確履約驗收的主體、時間、方式、程序、內容和驗收標準等事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邀請參加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或者第三方機構及**參與驗收,相關驗收意見作為驗收的參考資料。**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參與并出具意見,驗收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驗收內容要包括每一項技術和商務要求的履約情況,驗收標準要包括所有客觀、量化指標。不能明確客觀標準、涉及主觀判斷的,可以通過在采購人、使用人中開展問卷調查等方式,轉化為客觀、量化的驗收標準。分期實施的采購項目,應當結合分期考核的情況,明確分期驗收要求。貨物類項目可以根據需要設置出廠檢驗、到貨檢驗、安裝調試檢驗、配套服務檢驗等多重驗收環節。工程類項目的驗收方案應當符合行業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方法和內容。履約驗收方案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第二十五條對于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采購項目,要研究采購過程和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判斷風險發生的環節、可能性、影響程度和管控責任,提出的處置措施和替代方案。進一步提升采購透明度。推進采購意向公開。吉林基建工程項目管理決策平臺
發揮考核評價的導向作用。(四)增強創新能力加強科研工作。完善裝備科研體系,圍繞裝備各個層面開展理論與實踐研究,為裝備發展提供創新動力。設立基礎教育裝備研究專項課題,推動基礎教育裝備領域的科學研究。開展、區域、裝備發展規劃、發展戰略和推進策略的研究。進行裝備與教育教學過程深度融合的方法與策略研究。開展裝備應用效果的評價指標體系研究。定期發布裝備發展研究報告。探索社會聯動。各地要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政策解讀,結合相關熱點問題,以生動的實例,引導、家長、學生及社會各界更加重視裝備工作,充分調動社會參與的積極性。及時總結推廣各地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經驗,推動裝備工作不斷創新發展。發揮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積極作用,促進產品質量、生產采購等工作水平不斷提升。推動開放合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企業作用,理順行業協會與裝備部門之間的關系,加強行業自律,規范行業管理。鼓勵社會力量創建教育裝備設計研究院、裝備產業園、產業基地,完善裝備研究、設計、開發、生產、建設、運行維護與技術支持服務體系。鼓勵教育參與裝備的設計開發。推動裝備對外開放合作。 河南項目管理評估系統教育發展對裝備的要求,教育裝備必須提升教育裝備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第二十條除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在有限范圍內競爭或者只能從***供應商處采購的情形外,一般采用公開方式邀請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第二十一條采用綜合性評審方法的,評審因素應當按照采購需求和與實現項目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確定。采購需求客觀、明確的采購項目,采購需求中客觀但不可量化的指標應當作為實質性要求,不得作為評分項;參與評分的指標應當是采購需求中的量化指標,評分項應當按照量化指標的等次,設置對應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確定客觀指標,需由供應商提供設計方案、解決方案或者**方案的采購項目,可以結合需求調查的情況,盡可能明確不同技術路線、**形式及相關指標的重要性和優先級,設定客觀、量化的評審因素、分值和權重。價格因素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確定分值和權重。采購項目涉及后續采購的,如大型裝備等,要考慮兼容性要求。可以要求供應商報出后續供應的價格,以及后續采購的可替代性、相關產品和估價,作為評審時考慮的因素。需由供應商提供設計方案、解決方案或者**方案,且供應商經驗和能力對履約有直接影響的,如訂購、設計等采購項目,可以在評審因素中適當考慮供應商的履約能力要求,并合理設置分值和權重。
第十一條對于下列采購項目,應當開展需求調查:(一)10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3000萬元以上的工程采購項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采購項目,包括**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等;(三)技術復雜、性較強的項目,包括需定制開發的信息化建設項目、采購進口產品的項目等;(四)主管預算單位或者采購人認為需要開展需求調查的其他采購項目。編制采購需求前一年內,采購人已就相關采購標的開展過需求調查的可以不再重復開展。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采購項目開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已包含本辦法規定的需求調查內容的,可以不再重復調查;對在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未涉及的部分,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開展需求調查。第三章采購實施計劃第十二條本辦法所稱采購實施計劃,是指采購人圍繞實現采購需求,對合同的訂立和管理所做的安排。采購實施計劃根據法律法規、**采購政策和**有關規定,結合采購需求的特點確定。第十三條采購實施計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合同訂立安排,包括采購項目預(概)算、比較高限價,開展采購活動的時間安排,采購**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采購包劃分與合同分包,供應商資格條件。簡化了資產入庫的流程,一改傳統資產管理方式。
附件:采購需求管理辦法關于印發<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1〕22號章總則條為加強采購需求管理,實現采購項目績效目標,根據《中華采購法》和《中華**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的需求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采購需求管理,是指采購人**確定采購需求和編制采購實施計劃,并實施相關風險控制管理的活動。第四條采購需求管理應當遵循科學合理、厲行節約、規范、權責清晰的原則。第五條采購人對采購需求管理負有主體責任,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開展采購需求管理各項工作,對采購需求和采購實施計劃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負責。主管預算單位負責指導本部門采購需求管理工作。第二章采購需求第六條本辦法所稱采購需求,是指采購人為實現項目目標,擬采購的標的及其需要滿足的技術、商務要求。技術要求是指對采購標的的功能和質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結構、外觀、安全,或者服務內容和標準等。商務要求是指取得采購標的的時間、地點、財務和服務要求,包括交付(實施)的時間(期限)和地點(范圍),付款條件(進度和方式),包裝和運輸,售后服務,保險等。優化學校教育裝備管理,可以提高教育資源的利用效率,為師生創造更好的教學環境。山西裝備項目管理軟件研發
裝備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學校年度需求的征集、統計。吉林基建工程項目管理決策平臺
需由供應商提供設計方案、解決方案或者**方案,采購人認為有必要考慮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可以明確使用年限,要求供應商報出安裝調試費用、使用期間能源管理、廢棄處置等全生命周期成本,作為評審時考慮的因素。第二十二條合同類型按照民法典規定的典型合同類別,結合采購標的的實際情況確定。第二十三條合同文本應當包含法定必備條款和采購需求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標的名稱,采購標的質量、數量(規模),履行時間(期限)、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價款或者報酬、付款進度安排、支付方式,驗收、交付標準和方法,質量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違約責任與解決爭議的方法等。采購項目涉及采購標的的知識產權歸屬、處理的,如訂購、設計、定制開發的信息化建設項目等,應當約定知識產權的歸屬和處理方式。采購人可以根據項目特點劃分合同履行階段,明確分期考核要求和對應的付款進度安排。對于長期運行的項目,要充分考慮成本、收益以及可能出現的重大市場風險,在合同中約定成本補償、風險分擔等事項。合同權利義務要圍繞采購需求和合同履行設置。***有關部門依法制定了**采購合同標準文本的,應當使用標準文本。屬于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范圍的采購項目。吉林基建工程項目管理決策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