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贛教評規字〔2023〕1號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為深入貫徹黨的二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深入推進營商環境優化升級“一號工程”有關部署要求,縱深推進全省教育系統,切實做好省委巡視整改“后半篇文章”,充分保障廣大學生和家長對校服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鞏固“三個專項整治”成果,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和人民更加滿意的學校育人環境,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2〕12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規范全省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以下簡稱校服)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健全工作機制加強校服規范管理,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建設勤廉教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現實需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切實提高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統籌協調。完善校服監管機制。校服管理新篇章,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智能化操作,讓校服管理更智能,更貼心!湖南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軟件
充分發揮技術支撐作用,做好技術報務。中小學校制定校服選用具體辦法,配合市場監管、教育行政部門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制定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發揮校服校園文化建設和德育美育的作用。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用組織積極配合協助學校開展校服選用采購;發揮好在校服選用采購中的監督作用。12.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加強校服管理有關政策的宣傳解讀,適時組織學校管理人員、教師開展校服管理政策培訓;采取召開家長會、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對家長和學生開展校服管理政策宣傳;通過新媒介、公眾號等方式向社會宣傳和解讀校服管理政策。要認真總結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及時宣傳推廣,積極發揮示范作用。本指導意見適用于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校。附件:1.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規范流程(略)2.中小學生校服采購合同(示范文本)。 甘肅學校校服備案平臺校服備案,就選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一站式服務,讓校服管理更省心,更放心!
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驗收程序,建立質量驗收臺帳,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立即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實行“雙送檢”制度。校服生產企業將其自行采購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并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或其指派的專門機構應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送檢單位自行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實行“黑名單”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定期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相關檢驗檢測機構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按照我省年度部門聯合監管計劃開展中小學生校服“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將進行通報。學校不得向“黑名單”企業采購校服。五、做好服務保障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務渠道,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后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采購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采購單位應要求校服供貨企業建立以縣(市、區)為單位的校服服務體系,提供相對固定的購買渠道,備足貨源,方便學生家長及時購買、調換。要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
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切實保障校服工作高質量發展,市教委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研究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二、起草依據1.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2.教育部《關于開展全國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2)12號)。三、起草過程參考上海市、廣東省、江蘇省、、江西省、四川省、黑龍江省、河南省等兄弟省市校服管理意見,在前期調研了解全市中小學校服管理情況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起草形成我市《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先后兩次在全市16區(含經開和燕山)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征求意見,同時在委內相關處室也征求了意見,并進行了修改完善。四、主要內容《意見》包括切實提高站位、嚴格履行職責、強化選用管理、規范采購流程、嚴格質量監管、遵循市場原則、強化監督問責等八大部分,共22條內容。部分:切實提高站位。明確加強校服規范管理,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現實需要,也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手段。第二部分:嚴格履行職責。 校服管理新升級,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讓校服成為校園文化的傳承者和展示者!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生產、銷售環節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嚴格依法做好整改、處罰、復查等后處理工作,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供貨企業,采購單位3年內不得將其納入本地區校服供貨單位。各地要加強統籌,指導校服供貨企業建立健全售后服務體系,為學生購買校服提供便利;督導學校建立評價反饋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反饋校服供貨企業,并作為是否續簽合同及今后采購的評價參考。要采取多種措施對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家庭困難學生等特殊、困難學生提供校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讓更多的學生能夠穿著校服。六、規范校服穿著,發揮育人功能各地各校要制定校服穿著規范和管理要求,充分發揮校服德育載體、管理抓手作用。學校要落實引導學生愛惜校服、規范著裝的教育職責,把愛惜校服、規范著裝與學校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結合起來,有機融入中小學生良好行為規范和禮儀常規養成教育。啟迪培養中小學生社會成員意識、集體主義精神和組織紀律觀念。當前,與校服有關的各項工作備受社會關注,各級教育、工商、質監、標準部門要不斷增強緊迫感、責任感。新疆中小學校服備案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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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教備函〔2023〕2號各設區市教育局: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規范校服選用采購,建立長效機制,提升校服質量水平,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和合法權益,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完善管理機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各相關部門,建立部門聯動的監管保障工作機制,負責轄區內中小學的校服管理工作。教育部門負責對校服選用采購工作進行全過程的指導和監督。每年定期開展校服質量聯合專項檢查,督促校服生產企業、銷售企業、中小學校等做好校服保障工作。各地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不得存在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和行政壟斷等行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本級中小學生校服管理意見,明確管理職責和工作分工;制定校服選用和采購辦法,明確采購流程、采購評審要素以及采購合同范本等。各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制定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充分發揮校服德育美育作用。要健全工作機制,實行信息公開,聽取專業組織和人員意見建議,提高校服選用采購的規范性、科學性、專業性,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工作。 湖南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