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審批的公安機關對購買許可證的申請能夠當場予以辦理的,應當當場辦理;對材料不齊備需要補充的,應當1次告知申請人需補充的內容;對提供材料不符合規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第七條公安機關審查***類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申請材料時,根據需要,可以進行實地核查。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實地核查:(一)購買單位***次申請的;(二)購買單位提供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三)對購買單位提供的申請材料有疑問的。公安機關發現可疑情況的,應當及時予以核對和檢查,必要時可以進行實地核查。海南智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系統
雙方應當在轉讓后五日內,將有關情況報告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第十九條運輸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途中因住宿或者發生影響正常運輸的情況,需要較長時間停車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機關報告。第二十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途中丟失、被盜、被搶或者出現流散、泄漏等情況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采取相應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接到報告后,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立即向同級應急管理、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等部門通報,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重慶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信息化軟件申請購買一類中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由申請人所在地的省級公安機關審批。
(四)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后未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五)除個人合法購買***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以及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外,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的;(六)經營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不如實或者不按時報告易制毒化學品年度經銷和庫存情況的。第三十七條經營、購買、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拒不接受公安機關監督檢查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其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
銷售記錄以及相關許可證件復印件或者證明文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銷售、購買單位應當在銷售、購買后五日內,通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信息系統,將所銷售、購買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報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第十五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生產、進口和分裝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要求,對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作出電子追蹤標識,識讀電子追蹤標識可顯示相應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品種、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對危險化學品管理中多渠道購買不易管理和危險品閑置浪費,調劑渠道不暢的問題進行了分析。
***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準確定、公布,并適時調整。 作為專業從事化工過程安全與化學品安全研究的第三方實驗室。河北智能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系統
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個月。海南智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系統
為加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治安管理,有效防范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治安風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主義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和處置的治安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是指列入公安部確定、公布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可用于制造物品的化學品。 海南智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