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審計的作用及目的
能源審計是國外審計內容的一種。對煤、水、電、氣、油等能源及其設施的事先設計及事后管理與節約所進行的審計項目。在國外已開始實施的能源審計項目主要有:對工廠、商店、辦公室、倉庫等的照明與空調設備的能耗審計,客、貨交通運輸部門的能耗審計,建筑企業耗能設施可行性的事先審計等。
審計作用
(1)能源審計是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重要途徑。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的統一,提高用能單位的市場競爭力,是用能單位發展的根本要求和至終歸宿。開展能源審計可以使用能單位及時分析掌握本單位能源管理水平及用能狀況,排查問題和薄弱環節,挖掘節能潛力,尋找節能方向。能源審計的本質就在于實現能源消耗的降低和能源使用效率的提高,開展能源審計可以為用能單位帶來經濟、社會和資源環境效益,從而實現“節能、降耗、增效”的目的。
(2)能源審計有利于加強能源管理,使節能管理向規范化和科學化轉變。組織開展能源審計,能夠使管理層準確合理地分析評價用能單位本身的能源利用狀況和水平,用以指導日常的節能管理,以實現對用能單位能源消耗情況的監督管理,保證能源的合理配置使用,提高能源利用率,節約能源,保護環境,促進經濟持續地發展。
(3)能源審計有利于促進能源管理的信息化,減少能源管理的工作量。
對于用能單位來說,能源管理是一項重要而又復雜的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能源審計可以準確反映用能單位的能源計量統計情況,保證用能單位有目的的采取措施,用計算機開發適用于企業的能源管理系統,減輕人工管理工作量,降低管理成本。
目的
(1)完成國家、省、市節能主管部門能源審計任務。
(2)為有關部門加強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持續發展經濟,保護環境,落實科學發展觀,提供真實可靠的決策依據。
(3)促進企業節能降耗增效,提高企業綜合素質。
(4)企業能源審計與清潔生產、結構調整、資源綜合利用相結合。
(5)優化生產過程中的能耗管理,提升技術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實現資源的循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