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測算,全省已建成的126個“綠島”項目,可每年削減化學需氧量18050噸、氨氮499噸、總磷157噸、顆粒物836噸、揮發性有機物1206噸,危險廢物收集能力達到13.5萬噸,有力推動了環境質量改善和環境風險降低。再次,是管理效益。由于“綠島”變分散治理為集中治污,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管對象變管“多個”為管“一個”,監管力量更加集中,監管效果也明顯提升。同時,“綠島”項目減下的排污總量指標,還能騰出空間,支持當地優良重大項目落地,實現了互利多贏。綠島模式致力于城市規劃和建設要遵循生態多樣性和良好生態格局。山東大氣綠島模式可研報告
據估算,以1萬畝、水深1米為例,每年可削減氨氮2.04噸、CODcr(化學需氧量)134噸、總氮19.25噸、總磷1.89噸。服務業“綠島”如江陰市澄江街道汽車修理集中噴涂項目,將原本點小面廣的汽修噴涂作業全部集中于6個中心,采用“干磨+烤漆+清洗”等工藝,配套建設規范的廢氣收集及處理系統,直接服務130余家汽修店,既減少了單個汽修店的治污成本,又提高了廢氣集中治理效率,有效降低了區域大氣污染物排放。同時,“綠島”項目減下的排污總量指標,還能騰出空間,支持當地優良重大項目落地,實現了互利多贏。四川低碳循環綠島模式通過綠島模式的實施,我們成功打造了一批具有示范意義的綠色項目。
新模式的順利運作還需要良好的平臺支撐,為此,天臺建立“以廢治廢”固廢產業數字化平臺,加強設施運行智慧化管理,建立活性炭全過程智治監管平臺,打造活性炭設施管理、活性炭設施改造、活性炭更換、廢活性炭處置的數字化全業務體系。經過一年多的試點推廣,天臺通過“綠島”模式,實現“以廢治廢”,有效解決小微企業活炭吸附設施運行成本高、管理難度大、運行不規范問題,實現活性炭再生企業運營效率提升45%,經濟效益增加30%;小微企業環保管理費用下降60%,活性炭費用節約45%,活性炭4次再生循環,減少約80%由活性炭使用帶來的碳排放。
優化管理手段,落實“全流程式”數智監管,源頭減量,精確使用管控。定期監測活性炭填裝量、排污強度等有表示性的樣本企業,判定活性炭是否失效,對達到設計使用壽命但仍未失效的活性炭適當延長更換時間,優化運行維護方案,有效控制運行成本。縣內39家企業通過監測評估,年換炭次數從4次減少為3次,活性炭用量減少80.7噸,預計為企業節省處置費用68.62萬元。末端管控,加強再生利用。再生中心根據企業需求合理安排收運時間及路徑,通過廢炭集中收處、再生利用方式,努力消除以往危險廢物點對點運輸問題。同時再生中心依靠先進的活性炭再生技術,推進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保障活性炭更換服務同時嚴格落實質量管理,有效提升服務水平。在綠島模式的指導下,我們加強了對自然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對于“綠島”這一新生事物,江蘇在法律框架內進行了政策創新,如建立“綠島排污許可證+合同”的管理模式,確認職責邊界和治污義務,為推動“綠島”發展減少障礙。去年3月出臺的《江蘇省“綠島”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明確:“綠島”項目應按規定申請排污許可證,其許可證除了載明“綠島”項目污染物排放因子、排放濃度、排放量等情況,還應載明各“入島”市場主體排入“綠島”項目的排放因子、進廠(場)濃度和排放量等信息。市場主體在“入島”前,也應變更排污許可證。綠島模式強調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共同應對全球環境挑戰。四川低碳循環綠島模式
綠島模式以科技創新為支撐,推動了環保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山東大氣綠島模式可研報告
“綠島”模式能提升活性炭品質規格。當前市面上活性炭種類繁多、品質參差不齊,難以保證廢氣處理效果,且低品質活性炭不利于后續再生活化。本次試點裝置廢活性炭采用拋棄式處理,不宜采用蜂窩活性炭,因此原生活性炭統一選擇煤質顆粒型活性炭,直徑4mm,堆密度0.45g/mL,碘吸附值不低于800mg/g或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于60%。并且活性炭箱內襯隔網孔徑統一為2.8mm,以便于匹配活性炭再生中心生產線篩網孔徑,確保廢活性炭高效再生循環使用。山東大氣綠島模式可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