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納稅人了解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特別是了解當年出臺的新政策和涉及納稅調整的政策;應通過各種途徑向納稅人說明匯算清繳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第十九條匯算清繳工作結束后,稅務機關應組織開展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和檢查。納稅評估的對象、內容、方法、程序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條匯算清繳工作結束后,各級稅務機關應認真總結,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在每年7月底前將匯算清繳工作總結報告、年度企業所得稅稅源報表報送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總結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一)匯算清繳工作的基本情況;(二)企業所得稅稅源結構的分布情況;(三)企業所得稅收入增減變化及原因;(四)企業所得稅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及存在問題;(五)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工作經驗、問題及建議。第二十一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8〕182號)同時廢止。專業咨詢人員以調查、搜集的數據為基礎,進行深入分析,并根據現有分析對未來做出預測。太倉工商稅務咨詢比較價格
并報送下列材料: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資產負債表、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或者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稅務機關將在自收到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若不被批準,從繳納稅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納稅人將被加收滯納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編輯語音***條為加強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進一步規范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三條實行查賬征收和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都應按照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匯算清繳。實行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進行匯算清繳。第四條納稅人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工業園區數據稅務咨詢鄭重承諾根據企業、個人需要,可以量身定做方案并提供貼身服務。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稅前扣除編輯語音鉑略咨詢舉辦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分享會自2008年兩稅合并實施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被廢止失效,而新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中對于稅前扣除的規定卻極為簡單:“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鉑略咨詢調查分析,這一規定在2008年引起了造成了諸多稅企爭議。何謂合理?何謂與取得收入有關?這讓跨國企業的財稅經理人們大感躊躇。有鑒于此,國家稅務總局擬在2014年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1]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所需資料編輯語音1、營業執照副本、(國地稅)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外匯登記證(外企適用)復印件(蓋章)2、本年度(1-12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蓋章)3、上年度審計報告(年審適用)、上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4、地稅綜合申報表(1-12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12月)復印件(蓋章)5、元月份各稅電子回單(蓋章)6、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4個季度)復印件(蓋章)7、總賬、明細賬。
將要求納稅人提供變更依據;如變更內容屬其他部門管理范圍的,則將敦促納稅人到相關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并將變更依據復印件移交主管稅務機關。(2)主管稅務機關對申報內容進行審核,主要審核稅目、稅率和計稅依據填寫是否完整、正確,稅額計算是否準確,附送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邏輯關系、是否進行納稅調整等。審核中如發現納稅人的申報有計算錯誤或有漏項,將及時通知納稅人進行調整、補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報。納稅人應按稅務機關的通知作出相應的修正。(3)主管稅務機關經審核確認無誤后,確定企業當年度應納所得稅額及應當補繳的企業所得稅款,或者對多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加以退還或抵頂下年度企業所得稅。3、主動糾正申報錯誤納稅人于年度終了后四個月內辦理了年度納稅申報后,如果發現申報出現了錯誤,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納稅人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后,在匯繳期內稅務機關檢查之前自行檢查發現申報不實的,可以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向稅務機關主動申報糾正錯誤,稅務機關據此調整其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及應補、應退稅額。4、結清稅款納稅人根據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及應補、應退稅額。建立協調統一、反應敏捷的高水平執行團隊。
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停止生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當期所得稅匯算清繳。第十五條經批準實行匯總或合并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總機構或集團母公司(以下簡稱匯繳企業),應在匯算清繳期限內,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匯總各成員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本辦法第七條所規定的有關資料及各個成員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統一辦理匯繳企業及其成員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匯繳企業應根據匯算清繳的期限要求,對各個成員企業規定向匯繳企業報送本辦法第七條所規定的有關資料的期限。成員企業向匯繳企業報送的上述資料,必須經成員企業的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第十六條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進行匯算清繳和與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按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第十七條各級稅務機關要結合當地實際,對每一納稅年度的匯算清繳工作進行統一安排和組織部署。稅務機關內部各職能部門應充分協調和配合,共同做好匯算清繳的管理工作。第十八條各級稅務機關要在匯算清繳開始之前和匯算清繳期間,為納稅人提供質量服務。應通過多種形式進行企業所得稅的政策宣傳。增強財務組織的領導力和影響力。相城區創新稅務咨詢鄭重承諾
客觀上減少了投資者的盲目性,校正了市場反應的滯后性偏差,有利于優化全社會資源配置。太倉工商稅務咨詢比較價格
包括費用明細賬)、記賬憑證8、現金盤點表、銀行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蓋章)9、固定資產盤點表、固定資產及折舊計提明細表(蓋章)10、享受優惠政策的稅務機關文件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程序流程編輯語音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國家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等法律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應按以下程序進行:(一)匯算清繳期限企業繳納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2]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納稅人發生的應由稅務機關審批或備案的有關稅務事項;年度終了后四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在年度終了后五個月內結清應補繳的稅款。預繳稅款超過應繳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予以及時辦理退稅,或者抵繳下一年度應繳納的稅款。應注意的是:1、實行按月或按季預繳所得稅的納稅人,其納稅年度**后一個預繳期的稅款應于年度終了后15日內申報和預繳,不得推延至匯算清繳時一并繳納。2、若納稅人已按規定預繳稅款。太倉工商稅務咨詢比較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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