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根據該規定,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上述規定中列舉的勞動爭議時,應當先申請勞動仲裁。只有當對仲裁裁決不服時,才能向法院起訴。勞務合同有爭議?天境星峰律師,為您化解矛盾。嘉定區關于勞動糾紛的案例
勞動糾紛的處理部門:1、勞動監察大隊(速度快,但是只有處罰權,沒有判決權)行政部門,收到投訴后上門調查并要求侵權方整改,拒不整改的有權進行行政處罰!2、勞動仲裁庭/法院(流程長,時間久,精力大,但是有了判決結果可以依法強制執行)判決機關,有勞動糾紛的直接去法院將不被受理,必須先走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才走法院!有了判決結果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是欠薪走了勞動監察大隊,其會要求公司盡快按時發薪,公司拒不發薪則可能受到行政處罰;但是公司如果在薪酬數額上與勞動者有爭議的,就需要舉證到勞動仲裁庭去進行判決了!靜安區勞動糾紛律師事務所勞務合同有困惑?天境星峰律師,為您答疑解惑。
勞動爭議案件常見糾紛類型有確認勞動關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15]12號)規定: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處理勞動糾紛的方法有哪些:1、協商解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糾紛問題直接進行協商,這不是必經程序,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不協商,完全出于自愿。2、申請調解。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序。調解程序也由當事人自愿選擇,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樣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3、仲裁處理。當事人將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訴訟打勞動官司,必須經過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4、訴訟解決。即我們平常所說的。訴訟程序的啟動是由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啟動的程序。訴訟程序具有較強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決也具有強制執行力。在處理勞動糾紛的時候,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雙方協商解決糾紛。除此之外,對于勞動糾紛還可以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請求委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不過大家要注意一個問題,對于勞動糾紛而言,必須要先經過了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處理之后才能夠提起勞動訴訟,否則的話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上海天境星峰律所的相關律師。勞務糾紛難處理?天境星峰律師,用專業為您找到合適的解決方案。
隨著市場經濟的轉型和發展,勞動密集型企業出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等考慮,采取種類多樣的經營模式。實踐中存在部分企業濫用承包經營方式,通過與勞動者簽訂內部承包合同規避訂立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以已經簽訂承包合同為由否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轉嫁用工風險。人民法院在判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時,不僅要審查雙方簽訂合同的名稱,更要通過合同的內容和實際履行情況實質性審查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否具備勞動關系的從屬性特征,準確認定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糾正通過簽訂承包合同等規避用人單位義務的違法用工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務關系遇挑戰?天境星峰律師,助您渡過難關。南京勞動糾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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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鑒定后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嗎。依據《工傷保險條例》14條、17條的規定,在工作地點、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屬于工傷認定的范疇。工傷認定程序是必須的程序,是工傷索賠的依據。工傷認定下來后(自接到《工傷認定書》當天開始計算)后的一年內均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不會超過勞動爭議仲裁期限。依據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工傷認定決定下來后,用人單位通常會采取以下措施:在接到認定書后15日內就該工傷認定結果提起行政訴訟,并且可以經過一審、二審而拖延時間。(是否提起行政訴訟是其權利,能否算工傷由法院確定);收集并銷毀對用人單位不力的證據,如把你們手上的勞動合同、工號牌、工作服等收繳上去并銷毀會隱藏。進行協商,也有可能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在這15天內(用人單位收到工傷認定書之日起)要先行收集勞動合同、工號牌、工作服等證據,并注意其動向。律師專業解答工傷案件的賠償計算標準。嘉定區關于勞動糾紛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