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因同居生活生下子女,女方因撫養費問題提起訴訟,如何確定案由?應為解除同居關系還是給付撫養費?應確定為撫育費糾紛;如同居期間一方起訴“離婚”并要求對子女撫養作出處理的,應確定案由為解除同居關系。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的“離婚”案,如果認為其符合結婚的條件,在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后仍不補辦的,應如何處理?仍不補辦的,法院應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解除同居關系或離婚訴訟中,女方主張青春補償費的,法院如何處理?不予支持。離婚案件可能引起社會關注。寶山家庭婚姻家事法律顧問
探視權糾紛應如何執行?十周歲(根據《民法典》第19條規定,應為八周歲,下同)之內子女探視權的處理,應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規定。十周歲以上子女的探視權,應征得子女的意見。對于雙方關系矛盾激烈的,可由幼兒園或學校協助執行探視。已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能否再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提起訴訟?夫妻一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門主持下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另一方能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雖然達成協議,但仍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當受理。依照《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及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原則、男女平等原則、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原則,在查清家庭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的狀況后,予以合情合理地解決。當事人不能依據離婚協議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需另行起訴,法院確認后再申請強制執行。楊浦離婚訴訟婚姻家事調解要找哪里離婚案件的處理需要專業律師。
家事案件涉外在如今看來已經并不鮮見。隨著社會的進一步開放以及國際交流的增多,涉外家事逐步演變為現在的已為人們所能普遍接受的一種家庭關系的模式。在從前,一說起涉外家事,大家腦海中能夠聯想到的往往是跨國婚姻。然而,如今涉外家事的外沿已經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廣義的涉外家事案件,不只包含身份關系涉外,還包括有財產關系涉外、涉及某些案件事實涉外(如雙方在其他國家簽署了婚前協議)。案由也不只包括離婚糾紛,子女撫養糾紛、繼承糾紛等也是常見的涉外家事案件。
涉外婚姻案件法律的適用,在涉外案件的法律適用上,有法與準據法之分,所謂爭論法是指在發生適用法律爭論時怎樣確認到底適用哪國法律的一種法律選擇的規則,這就類似于國內法中程序法,他并非解決實體權利義務問題,而是告訴人們該適用什么法律以及如何適用。而準據法是指經事故規范指定援用來具體確定民商事法律關系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的特定的實體法,之后確定的用來解決雙方之間實體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在我國,在解決涉外婚姻問題方面,相關的規定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的法律,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律師的參與可以幫助雙方更好地處理離婚事宜。
在外國離婚國內法院可以承認嗎?如果外國法院判決不違反我國法律的基本準則,經過申請法院會承認判決的效力。需要注意的是,中國人民法院只能就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作出認定,判決中關于夫妻財產的分割、生活費用的負擔、子女撫養方面的判決不應在申請范圍之內,人民法院亦不對此作出承認的認定。誰可以提出申請?1、外國法院作出離婚判決中的中國公民;2、離婚的原配偶是中國公民,外國法院作出離婚判決中的外國公民。需要向哪個法院申請?1、申請人應向申請人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受理。2、申請人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中級人民法院受理。3、申請人不在國內的,由申請人原國內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受理。4、如申請人為外國人且不在國內的,由其原配偶住所地中級法院管轄。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否可以與離婚訴訟一并處理?楊浦離婚訴訟婚姻家事調解要找哪里
屬不同訴訟程序,處理時應先中止民事訴訟,待刑事重婚案件審結后再恢復民事訴訟。寶山家庭婚姻家事法律顧問
涉外離婚管轄這一問題上,比較有爭議的一點是,對于雙方都是外國人的案件如何處理。有學者認為只要原告在國內形成經常居住地(通常認為是居住滿一年),那么就可以認為該離婚案件中的一方與中國有連接點,那么中國法院就有權進行管轄。但是實踐中因為這類案件雙方都是外國人,又在國外結婚,所以法院一般不會受理,完全有理由拒絕當事人的起訴要求。但是如果雙方能達成一致意見,只是通過國內法院以判決或調解書的形式認定,那么如果雙方都愿意接受中國法院的管轄,那么法院通常是可以受理的。寶山家庭婚姻家事法律顧問